国家电网印发加急通知:630之后投运光伏电站执行“823号文”标杆电价

碳道小编  · 2018-07-13 09:07 · 阅读量 · 1991

摘要:6月29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加急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表示,各级电网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光伏发电并网管理相关政策,对项目业主应主动沟通,提供技术指导按照国家要求切实做好并网工作,为新能源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接网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并网。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规定,2018年以前在国家能源局备案并纳入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项目,2018年6月30日之前投运的,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电价;2018年6月30日之后投运的,执行“823号文”规定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级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祥光能源部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申请纳入国家认可规模提供支持。

本次《通知》的下发,是围绕国家能源局在5月31日下发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的规定和精神进行落实和推进。

其中,本次《通知》文件中的一些注意点,也进行了梳理:

例如,2018年以前在国家能源局备案并纳入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项目,2018年6月30日之前投运的,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电价。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只适用于“需要指标的地面电站”,不适用于任何形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包含工商业、户用)。

再有,531光伏新政之后,分布式光伏可以继续并网,但是补贴指标已经没有。至于明年的补贴规模和补贴额度,如今都不确定。

虽有曲折和疑问,但531光伏新政在度过缓冲期后,正加速落地。面对挑战,光伏行业唯有尊重现实、迎难而上,坚守本心、走出更具竞争力的平价上网之路。

现将《通知》原文发出,以供参考:




来源:华夏能源网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