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个科目终于被保留下来了

碳道小编  · 2018-07-20 07:07 · 阅读量 · 652

摘要: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 如果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而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则这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我们通常核算的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往往都是此类。大家比较熟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其实也是此类,但是执行修订后的准则以后,这个科目被修改为债权投资。 

B 如果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而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那么这部分金融资产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比如,有些债权投资就具有这样的双重目标,为了跟A类中的债权投资区分开来,新准则下设置了“其他债权投资”科目予以反映。

C 除去上述A类和B类之外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但是如果使用会计科目的时候直接将科目名称就采用这种分类名称,肯定不便于大家学习和运用。准则的制定者也是用心良苦,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会计科目上仍然采用了大家比较熟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个科目,有的同学说用准则中的分类名称,多读几遍有人就会“背过气”去。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准则制定者非常聪明地设计了一个“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类”二级科目就将这个问题解决了。

来源:中国财税浪子
作者: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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