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深圳国际低碳城产城融合实施方案及质量型开发建设细则》规划研究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碳道小编 · 2018-11-16 16:11 · 阅读量 · 996

摘要: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深圳国际低碳城产城融合实施方案及质量型开发建设细则》规划研究项目(重新招标)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深圳国际低碳城产城融合实施方案及质量型开发建设细则》规划研究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深圳国际低碳城产城融合实施方案及质量型开发建设细则》规划研究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1243-456OTC1837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磊、黄晓慎、吴丹余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9490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8楼

联系方式:王晓彬89556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磊、黄晓慎、吴丹余0755-8294906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的名称

数量

财政预算

评标方法

《深圳国际低碳城产城融合实施方案及质量型开发建设细则》规划研究

1项

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本项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对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5年10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15年10月开始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5)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14日 11:31 至 2018年11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 投标人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投标人独立法人机构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热门评论
会员专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