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与绿色金融发展:实践与研究综述

碳道小编 · 2018-12-10 07:12 · 阅读量 · 929

摘要:对上述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已有众多学者和国际机构提出了放宽资本要求、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以促进绿色融资,有效内化长期内银行业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的建议,且这一建议正在被一些富有前瞻性的监管当局所关注。

“绿色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目前各国都存在着较大的绿色融资缺口。由于绿色项目成本高、回收期长,且需额外的绿色认证,一些银行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的动力不足。如何设计一种合理有效的机制,激励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绿色领域,已成为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考虑到银行经营的核心是资本,近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和一些领先的监管当局开始考虑通过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来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绿色部门。但风险权重的高低,本质上应与风险大小存在对应关系。本文试图从风险的角度,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梳理分析,探讨降低绿色融资风险权重的合理性,以此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本文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阐述了本文研究背景与意义,当前各国普遍存在着巨大的绿色融资缺口,急需设计一种合理有效的机制,激励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绿色领域。近年来不少学者提出可以考虑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但风险权重本质上应与风险大小存在对应关系,而对于绿色项目风险是更高还是更低仍然存在分歧。

第二部分介绍了目前全球的绿色融资缺口大小,以及绿色融资结构,发现银行信贷仍然是绿色融资的重要来源,特别在新兴经济体中更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但恰恰在新兴经济体,绿色融资的缺口更大。绿色项目自身特点导致银行为其提供融资的动力严重不足,目前各国绿色信贷占信贷总额比例仍然非常小。

第三部分梳理了通过金融监管政策来激发银行提供绿色融资动力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情况。本文通过梳理发现,已有不少学者和一些领先的监管当局开始考虑通过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来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绿色部门。但也有部分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其核心质疑点在于“绿色项目”的风险是否真的比“棕色项目”更低。

第四部分基于跨期视角,对绿色项目的风险是更高还是更低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大量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研究及我国绿色信贷资产质量情况均表明,中长期绿色项目的信贷风险更低。作为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反思,目前各国监管当局更为关注跨周期风险因素,并试图针对这一风险因素建立起逆周期的监管框架。因此,从跨期风险视角,对绿色资产设定更低的风险权重,与全球当前正在探索的这一宏观审慎监管思路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针对银行在弥补绿色融资缺口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提供绿色融资动力不足的问题,银行监管政策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监管政策能有效激励银行将信贷和资本重新分配给经济可持续部门。但遗憾的是,目前巴塞尔协议还没有将环境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对此,有部分学者还认为,巴塞尔协议的第一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实际上抑制了银行为绿色项目提供融资,因为绿色贷款大多为长期项目融资,而巴塞尔框架下长期项目融资的风险权重更高。

对上述相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发现,已有众多学者和国际机构提出了放宽资本要求、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以促进绿色融资,有效内化长期内银行业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的建议,且这一建议正在被一些富有前瞻性的监管当局所关注。如欧盟在2018年初就明确表示,正在考虑纳入“绿色支持因素”,即降低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等绿色资产的最低资本要求,并在4月将其纳入了可持续金融行动计划中。但同时也出现了质疑的声音,其核心问题是,“绿色项目”的风险是否真的比“棕色项目”更低;如果不是,降低其风险权重则将违背巴塞尔协议对资本管理的内在要求,也将削弱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针对绿色项目的风险是更高还是更低的问题,本文基于跨期视角的分析表明,从短期来看,绿色项目相较其他项目似乎并无特别优势,但短期对环境风险的持续忽略却会在长期内积累系统性风险。实际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监管当局在反思之后已意识到,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才是监管者最需要关注的根本性问题,而系统性风险通常是跨周期的、在长时期累积后爆发的。从长期来看,绿色项目由于考虑并排除了环境风险,应该比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项目更安全、信用风险更低。这一观点已得到了经验上的验证。同时,大量基于ESG投资的经验研究也表明,从长期看,企业的ESG表现与企业绩效呈正相关性,即更加注重环境、社会和治理的企业往往绩效也更好,投资这些企业的风险将更低。因此,从跨期风险角度考虑,对绿色资产设定更低的风险权重,与全球当前正在探索的宏观审慎监管思路有着完美的内在一致性。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201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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