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福建省2018年度用能权指标分配方案!
碳道小编 · 2018-12-14 22:12 · 阅读量 · 1864
摘要:采用2017年的产量进行计算,并发放计算结果的70%作为预分配指标;在完成用能单位2018年度综合能源消费情况数据审核后,采用2018年的产量核定最终指标量,并与用能单位预分配指标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为做好我省用能权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分配和发放,根据《福建省用能权指标总量设定和分配办法(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以及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下简称“用能权交易”)试点建设的总体部署,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双控”目标的基础上,指标管理遵循节能降耗、效率优先、公平透明的原则,以免费分配为主,对我省用能权指标进行科学分配和规范管理。
二、纳入指标管理的用能单位范围
我省水泥制造、火力发电、炼钢、原油加工、合成氨、玻璃、铁合金冶炼(工业硅冶炼参照铁合金冶炼行业进行指标管理)、电解铝、铜冶炼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合计95家作为纳入指标管理的用能单位(用能单位名单见附件1),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指标结构与总量
(一)指标结构
2018年,指标总量由既有产能指标、政府预留指标两部分组成。政府预留指标用于市场调节和新增产能指标发放等。
政府预留指标数量为履约年度用能权指标总量的10%。
(二)指标总量
依据用能权交易试点的总体要求,用能权交易应当以推动实现“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为目标任务。在指标分配方案制定过程中,以历史年度各纳入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在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占比为基础,综合考虑行业生产特性、淘汰落后产能、行业转型升级、新建项目等因素,在有条件的行业中先行开展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对于具备总量控制条件的行业,确定纳入行业的用能权指标总量,并进一步针对各用能单位进行年度用能权指标分配。火力发电行业暂不具备总量控制条件,因此火力发电行业用能权指标总量为依据本方案分配方法确定的各用能单位指标累计量。
四、用能单位指标分配方法
依据本方案分配方法核算的用能权指标免费分配。对于采用基于历史年度产品产量的基准值法以及历史总量法进行指标分配的行业,依据下述方法核算用能单位既有产能指标。新增产能的指标分配采用实际总量法,即:新增产能指标量=履约年度经确认的能源消费量×总量控制系数,但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确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一)水泥制造行业
水泥制造行业采用基于历史年度产品产量的基准值法,公式如下:
用能单位指标量=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历史产量×产量控制系数
水泥制造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基准值指熟料生产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强度基准值以及水泥粉磨的综合能源消费量强度基准值。
(二)火力发电行业
火力发电行业采用履约年度产量的基准法,公式如下:
用能单位指标量=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履约年度产品产量
火力发电行业的能源消费量基准值指经修正的供电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强度基准值以及供热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强度基准值。
(三)其它行业
炼钢、原油加工、合成氨、玻璃、铁合金冶炼、电解铝、铜冶炼行业采用历史总量法,公式如下:
用能单位指标量=历史能源消费量×总量控制系数
五、用能单位指标分配程序
对于火力发电行业用能单位,采用2017年的产量进行计算,并发放计算结果的70%作为预分配指标;在完成用能单位2018年度综合能源消费情况数据审核后,采用2018年的产量核定最终指标量,并与用能单位预分配指标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对于其他行业用能单位的既有产能,依据对应行业指标分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次性发放当年指标。
新增产能的指标在完成2018年度综合能源消费情况数据审核后一次性发放。
详细的指标分配方法见附件2。
六、其它事项
(一)本办法指标核定年份,即履约年为2018年。
(二)用能单位对指标分配有异议的,指标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工信厅申请复核。
附件:1. 福建省2018年度纳入指标管理的用能单位名单
2.分行业指标计算方法
附件1
福建省2018年度纳入指标管理的用能单位名单
序号 |
用能单位名称 |
地区 |
行业 |
1 |
福州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福州 |
水泥制造 |
2 |
福州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
福州 |
水泥制造 |
3 |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 |
永安 |
水泥制造 |
4 |
福建省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 |
永安 |
水泥制造 |
5 |
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 |
永安 |
水泥制造 |
6 |
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永安 |
水泥制造 |
7 |
福建永安建福水泥有限公司 |
永安 |
水泥制造 |
8 |
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9 |
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工业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10 |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11 |
福建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12 |
福建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13 |
将乐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14 |
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15 |
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 |
三明 |
水泥制造 |
16 |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 |
南平 |
水泥制造 |
17 |
福建塔牌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18 |
福建省永定闽福建材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19 |
华润水泥(漳平)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0 |
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1 |
国产实业(福建)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2 |
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3 |
华润水泥(龙岩曹溪)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4 |
福建蓝田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5 |
华润水泥(龙岩雁石)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6 |
华润水泥(龙岩)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7 |
福建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8 |
华润水泥(永定)有限公司 |
龙岩 |
水泥制造 |
29 |
福建省泉州美岭水泥有限公司 |
泉州 |
水泥制造 |
30 |
福建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 |
泉州 |
水泥制造 |
31 |
福建省海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泉州 |
水泥制造 |
32 |
龙海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
漳州 |
水泥制造 |
33 |
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 |
福州 |
火力发电 |
34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
福州 |
火力发电 |
35 |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
福州 |
火力发电 |
36 |
神华福能(福建雁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 |
火力发电 |
37 |
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 |
龙岩 |
火力发电 |
38 |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宁德 |
火力发电 |
39 |
福建太平洋电力有限公司 |
莆田 |
火力发电 |
40 |
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莆田 |
火力发电 |
41 |
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 |
火力发电 |
42 |
国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
泉州 |
火力发电 |
43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 |
火力发电 |
44 |
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
泉州 |
火力发电 |
45 |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 |
泉州 |
火力发电 |
46 |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 |
火力发电 |
47 |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
三明 |
火力发电 |
48 |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厦门 |
火力发电 |
49 |
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火力发电 |
50 |
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火力发电 |
51 |
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
漳州 |
火力发电 |
52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 |
炼钢 |
53 |
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 |
福州 |
炼钢 |
54 |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福州 |
炼钢 |
55 |
福建省金盛钢业有限公司 |
福州 |
炼钢 |
56 |
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
福州 |
炼钢 |
57 |
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福州 |
炼钢 |
58 |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三安钢铁) |
泉州 |
炼钢 |
59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三明 |
炼钢 |
60 |
福建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南平 |
炼钢 |
61 |
福建三山(集团)南平市钢铁有限公司 |
南平 |
炼钢 |
62 |
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
漳州 |
炼钢 |
63 |
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 |
漳州 |
炼钢 |
64 |
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 |
宁德 |
炼钢 |
65 |
闽东赛岐经济开发区福华轧钢有限公司 |
宁德 |
炼钢 |
66 |
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 |
宁德 |
炼钢 |
67 |
荣兴(福建)特种钢业有限公司 |
宁德 |
炼钢 |
68 |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泉州 |
原油加工 |
69 |
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
泉州 |
原油加工 |
70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三明 |
合成氨 |
71 |
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 |
福州 |
合成氨 |
72 |
福建省长庆化工有限公司 |
漳州 |
合成氨 |
73 |
福建省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 |
南平 |
合成氨 |
74 |
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 |
南平 |
合成氨 |
75 |
福建新福兴玻璃有限公司 |
福州 |
玻璃 |
76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 |
玻璃 |
77 |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
漳州 |
玻璃 |
78 |
台玻福建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漳州 |
玻璃 |
79 |
泰宁县天马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三明 |
铁合金冶炼 |
80 |
泰宁县三晶光电有限公司 |
三明 |
铁合金冶炼 |
81 |
清流县博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三明 |
铁合金冶炼 |
82 |
福建省晶科硅业研发有限公司 |
三明 |
铁合金冶炼 |
83 |
大田县华阳光电有限公司 |
三明 |
铁合金冶炼 |
84 |
福建泰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三明 |
铁合金冶炼 |
85 |
福建大田县金阳矿业有限公司 |
三明 |
铁合金冶炼 |
86 |
连城泰鑫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龙岩 |
铁合金冶炼 |
87 |
连城县鸿源硅业有限公司 |
龙岩 |
铁合金冶炼 |
88 |
福建新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
龙岩 |
铁合金冶炼 |
89 |
福建省上杭县九洲硅业有限公司 |
龙岩 |
铁合金冶炼 |
90 |
福建利南硅业集团有限公司 |
漳州 |
铁合金冶炼 |
91 |
漳州天南实业有限公司 |
漳州 |
铁合金冶炼 |
92 |
华安县兴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
漳州 |
铁合金冶炼 |
93 |
南平市建阳区强鑫硅业有限公司 |
南平 |
铁合金冶炼 |
94 |
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平 |
电解铝 |
95 |
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
龙岩 |
铜冶炼 |
附件2
分行业指标计算方法
一、水泥制造行业
覆盖范围:熟料生产工段和水泥粉磨工段的综合能源消费量。
1. 指标计算公式:
其中:
A—水泥制造行业用能单位指标总量,单位:吨标准煤;
Acl—用能单位熟料生产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Ac—用能单位水泥粉磨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既有产能指标采用基于历史产量的基准值法。
其中:
Qcl—用能单位既有工段历史年份中熟料年产量最大值,单位:吨;
Bcl—熟料生产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单位:吨标准煤/吨熟料。
其中:
Qc—用能单位既有工段历史年份中水泥年产量最大值,单位:吨;
Bc—水泥粉磨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单位:吨标准煤/吨水泥。
其中:
Qcl.y—历史年份中第y年既有工段的熟料年产量,单位:吨;
FQcl,y—历史年份中第y年熟料产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其中:
Qcl,i.y—历史年份中第y年既有熟料工段i的熟料产量,单位:吨;
ai,y—历史年份中第y年既有熟料工段i的熟料强度等级修正系数,无量纲;
Ncl—既有熟料生产工段总数。
其中:
Qc.y—历史年份中第y年既有工段的水泥年产量,单位:吨;
FQc,y—历史年份中第y年水泥产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Qc,j,y—历史年份中第y年既有水泥粉磨工段j的水泥产量,单位:吨;
dj,y—历史年份中第y年既有水泥粉磨工段j的水泥强度等级修正系数,无量纲;
Nc—既有水泥粉磨工段总数。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cl |
熟料生产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吨标准煤/吨熟料) |
0.1081 |
|
Bc |
水泥粉磨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吨标准煤/吨水泥) |
0.004328 |
|
FQcl |
熟料产量控制系数 |
2014年 |
0.97 |
2015年 |
1 |
||
2016年 |
1 |
||
2017年 |
1 |
||
FQc |
水泥产量控制系数 |
2014年 |
0.97 |
2015年 |
1 |
||
2016年 |
1 |
||
2017年 |
1 |
||
y |
历史年份 |
2014年至2017年 |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二、火力发电行业
覆盖范围:机组的综合能源消费量。
1. 指标计算公式:
其中:
A— 火力发电行业用能单位指标总量,单位:吨标准煤;
—机组供电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机组供热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N—机组总数。
其中:
—机组履约年供电量,单位:万千瓦时;
—机组对应的供电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单位: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单位:无量纲;
—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单位:无量纲;
—机组负荷率修正系数,单位:无量纲;
E加工转换产出电力,i—机组电力加工转换产出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其中:
—机组履约年供热量,单位:太焦;
—机组对应的供热能源消费量基准值,单位:吨标准煤/太焦;
E加工转换产出热力,i—机组热力加工转换产出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机组供电量,单位:万千瓦时;
1.229—电力折标系数,单位: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机组供热量,单位:太焦;
34.12—热力折标系数,单位:吨标准煤/太焦。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
燃煤机组供电能源消费量基准值 |
见附表1 |
燃气机组(9F级)供电能源消费量基准值 |
见附表2 |
|
|
供热机组供热能源消费量基准值 |
见附表3 |
|
开式循环修正系数 |
1 |
闭式循环修正系数 |
1.01 |
|
|
供热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 |
见附表4 |
|
负荷率修正系数 |
见附表5 |
附表1燃煤机组供电能源消费量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 (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
超超临界 |
2.919 |
超临界 |
2.968 |
亚临界-非循环流化床 |
3.147 |
亚临界-循环流化床 |
3.197 |
高压及以下 |
3.186 |
附表2燃气机组供电能源消费量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 (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
燃气机组 |
2.316 |
附表3供热机组供热能源消费量基准值
机组类型 |
取值 (吨标准煤/太焦) |
供热机组 |
38.1799 |
附表4供热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
机组类型 |
供热比α范围 |
供热量修正系数值 |
燃煤供热机组 |
0≤α<100% |
1-0.25×α |
燃气供热机组 |
0≤α<100% |
1-0.6×α |
附表5机组负荷率修正系数
机组类型 |
负荷率F范围 |
负荷率修正系数值 |
燃煤机组 |
≥85% |
1 |
80%≤F<85% |
1+0.0014×(85-100F) |
|
75%≤F<80% |
1.007+0.0016×(80-100FQUOTE \* |
|
<75% |
1.015^(16-20FQUOTE \* |
|
燃气机组 |
- |
1 |
三、炼钢行业
1. 指标计算公式:
既有产能指标分配采用历史总量法。
A=B×F
其中:
A—用能单位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B—历史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F—总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 |
历史能源消费量 |
2015-2017年年度能源消费量最大值 |
F |
总量控制系数 |
参见附表6 |
附表6 炼钢行业总量控制系数
电炉炼钢企业 |
单位产品能耗≤61千克标准煤/吨 |
1 |
单位产品能耗>61;≤64千克标准煤/吨 |
0.99 |
|
单位产品能耗>64;≤72千克标准煤/吨 |
0.98 |
|
单位产品能耗>72千克标准煤/吨 |
0.96 |
|
转炉炼钢企业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25千克标准煤/吨 |
1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25;≤470千克标准煤/吨 |
0.99 |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470;≤500千克标准煤/吨 |
0.98 |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00千克标准煤/吨 |
0.96 |
|
不锈钢企业 |
/ |
1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注1:电炉炼钢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为企业2015-2017年炼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的加权平均值。炼钢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炼钢工序的综合能耗/炼钢工序的粗钢产量。炼钢工序综合能耗计算依据为《炼钢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注2:转炉炼钢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为企业2015-2017年炼铁、炼钢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加权平均值。炼铁、炼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炼铁工序的综合能耗+炼钢工序的综合能耗)/炼钢工序的粗钢产量。炼铁、炼钢工序综合能耗计算依据为《炼钢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注3:用能单位同时包含电炉炼钢和转炉炼钢生产的,总量控制系数采用电炉炼钢和转炉炼钢能耗水平对应总量控制系数的算术平均值。
四、原油加工行业
1. 指标计算公式:
既有产能指标分配采用历史总量法。
A=B×F
其中:
A—用能单位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B—历史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F—总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 |
历史能源消费量 |
2015-2017年年度能源消费量最大值 |
F |
总量控制系数 |
参见附表7 |
附表7原油加工行业总量控制系数
原油加工单位能量因数能耗≤7 千克标准油/(吨·能量因数) |
1 |
原油加工单位能量因数能耗>7;≤8千克标准油/(吨·能量因数) |
0.99 |
原油加工单位能量因数能耗>8;≤11.5千克标准油/(吨·能量因数) |
0.98 |
原油加工单位能量因数能耗>11.5千克标准油/(吨·能量因数) |
0.96 |
乙烯生产单位双烯能耗≤400 千克标准油/吨双烯 |
1 |
乙烯生产单位双烯能耗>400;≤430千克标准油/吨双烯 |
0.99 |
乙烯生产单位双烯能耗>430;≤490千克标准油/吨双烯 |
0.98 |
乙烯生产单位双烯能耗>490千克标准油/吨双烯 |
0.96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注1:原油加工和乙烯生产的单位产品能耗为2015-2017年对应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加权平均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依据为《原油加工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注2:用能单位同时包含原油加工和乙烯生产的,总量控制系数采用原油加工和乙烯生产能耗水平对应总量控制系数的算术平均值。
五、合成氨行业
1. 指标计算公式:
既有产能指标分配采用历史总量法。
A=B×F
其中:
A—用能单位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B—历史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F—总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 |
历史能源消费量 |
2015-2017年度能源消费量算术平均值 |
F |
总量控制系数 |
参见附表8 |
附表8 合成氨行业总量控制系数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1320 千克标准煤/吨 |
1 |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1320;≤1550千克标准煤/吨 |
0.99 |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1550;≤1700千克标准煤/吨 |
0.98 |
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1700千克标准煤/吨 |
0.96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注:合成氨单位产品能耗为2015-2017年对应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加权平均值。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依据为《合成氨生产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六、玻璃行业
1. 指标计算公式:
既有产能指标分配采用历史总量法。
A=B×F
其中:
A—用能单位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B—历史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F—总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 |
历史能源消费量 |
2015-2017年度能源消费量算术平均值 |
F |
总量控制系数 |
参见附表9 |
附表9 玻璃行业总量控制系数
建筑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2.5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1 |
建筑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2.5;≤13.5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0.99 |
建筑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3.5;≤14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0.98 |
建筑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4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0.96 |
汽车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4.38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1 |
汽车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4.38;≤15.53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0.99 |
汽车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5.53;≤17.1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0.98 |
汽车玻璃单位产品能耗>17.1千克标准煤/重量箱 |
0.96 |
光伏玻璃单位产品能耗≤260千克标准煤/吨 |
1 |
光伏玻璃单位产品能耗>260;≤370千克标准煤/吨 |
0.99 |
光伏玻璃单位产品能耗>370;≤400千克标准煤/吨 |
0.98 |
光伏玻璃单位产品能耗>400千克标准煤/吨 |
0.96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注:玻璃单位产品能耗为2015-2017年用能单位各玻璃生产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加权平均值。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依据为《玻璃生产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七、铁合金冶炼行业
1. 指标计算公式:
既有产能指标分配采用历史总量法。
A=B×F
其中:
A—用能单位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B—历史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F—总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 |
历史能源消费量 |
2015-2017年度能源消费量算术平均值 |
F |
总量控制系数 |
参见附表10 |
附表10 铁合金冶炼行业总量控制系数
硅锰合金冶炼企业 |
硅锰合金单位产品能耗≤860千克标准煤/吨 |
1 |
硅锰合金单位产品能耗>860;≤910千克标准煤/吨 |
0.99 |
|
硅锰合金单位产品能耗>910;≤1010千克标准煤/吨 |
0.98 |
|
硅锰合金单位产品能耗>1010千克标准煤/吨 |
0.96 |
|
工业硅冶炼企业 |
工业硅单位产品能耗≤2500千克标准煤/吨 |
1 |
工业硅单位产品能耗>2500;≤2800千克标准煤/吨 |
0.99 |
|
工业硅单位产品能耗>2800;≤3500千克标准煤/吨 |
0.98 |
|
工业硅单位产品能耗>3500千克标准煤/吨 |
0.96 |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注:铁合金/工业硅单位产品能耗为2015-2017年对应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加权平均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依据为《铁合金冶炼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八、电解铝行业
1. 指标计算公式:
既有产能指标分配采用历史总量法。
A=B×F
其中:
A—用能单位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B—历史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F—总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 |
历史能源消费量 |
2015-2017年度能源消费量最大值 |
F |
总量控制系数 |
参见附表11 |
附表11 电解铝行业总量控制系数
单位产品电耗≤13050千瓦时/吨 |
1 |
单位产品电耗>13050;≤13150千瓦时/吨 |
0.99 |
单位产品电耗>13150;≤14050千瓦时/吨 |
0.98 |
单位产品电耗>14050千瓦时/吨 |
0.96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注:电解铝单位产品电耗为2015-2017年对应工序单位产品电耗的加权平均值。单位产品电耗的计算依据为《电解铝生产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九、铜冶炼行业
1. 指标计算公式:
既有产能指标分配采用历史总量法。
A=B×F
其中:
A—用能单位指标量,单位:吨标准煤;
B—历史能源消费量,单位:吨标准煤;
F—总量控制系数,无量纲。
2. 计算公式参数取值
参数名称 |
取值 |
|
B |
历史能源消费量 |
2015-2017年度能源消费量最大值 |
F |
总量控制系数 |
参见附表12 |
附表12铜冶炼行业总量控制系数
单位产品能耗≤280千克标准煤/吨 |
1 |
单位产品能耗>280;≤320千克标准煤/吨 |
0.99 |
单位产品能耗>320;≤420千克标准煤/吨 |
0.98 |
单位产品能耗>420千克标准煤/吨 |
0.96 |
新增产能总量控制系数 |
1 |
注:铜冶炼单位产品能耗为2015-2017年对应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加权平均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依据为《铜冶炼生产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
来源:福建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