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核研院张希良研究组发表关于中国碳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最新研究成果

碳道小编 · 2019-01-31 09:01 · 阅读量 · 2096

摘要:研究就在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有效的企业层面MRV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强调了防止核查机构利益冲突、对于核查机构进行抽查以及对于历史排放数据的核查予以资金支持的重要性,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并防止造假或共谋情况发生。

清华新闻网1月30日电 1月28日,《自然》子刊《自然·气候变化》(Nature Climate Change)在线发表了清华大学核研院能源管理与气候政策团队同麻省理工学院、武汉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的合作研究成果“中国早期碳市场企业排放报告一致性”(Integrity of firms’ emissions reporting in China’s early carbon markets)。

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简称“碳市场”,是我国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庄严承诺。碳市场是以市场机制推动节能减碳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核研院张希良领导的能源管理与气候政策团队承担了北京市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关键制度的研究设计任务,为北京市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北京市和国家发改委高度评价。该研究以在北京和湖北开展的两个碳市场试点为对象,比较分析了参与碳市场的单位自报数据与经过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证实的CO2排放数据,就支撑碳市场运行的企业CO2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发现,单位自报数据和核查数据之间的差距在碳市场政策实施几年后有显著的下降。例如,对于北京碳市场初期纳入的400余家单位,这一差距从2012年的平均17%下降到2014年和2015年的平均4%。研究还发现,从2012年到2015年,北京碳市场中每家单位自行编制的排放报告中的错误数量从平均3.7条降至平均1.9条,且因疏忽大意和对碳市场规则理解有误而产生的误报情况大幅减少。

研究讨论的北京和湖北碳市场信息概要

2012-2015年北京和湖北碳市场中单位自报数据与核查数据差异变化情况

该研究还利用计量经济学模型进行了多项检验,检查了是否有任何证据表明在数据报告和核查过程中存在单位故意误报或与核查机构共谋的情况。研究并未发现这类证据。因此,研究认为,数据报告与核查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使各单位的碳核算和报告能力有所提高。最后,研究就在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建立起有效的企业层面MRV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强调了防止核查机构利益冲突、对于核查机构进行抽查以及对于历史排放数据的核查予以资金支持的重要性,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并防止造假或共谋情况发生。

北京碳市场中22家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固定效应估计结果及2012-2015年各机构所核查单位的数目变化情况

清华大学核研院张希良教授和麻省理工学院柯蔚蓝(Valerie Karplus)教授为该论文的共同通讯作者,核研院助理教授张达(原麻省理工学院全球变化科学与政策研究联合项目研究员)为该论文的第一作者,核研院博士生张钦为该论文的第二作者。此外,武汉大学齐绍洲教授及其同事黄锦鹏博士也为该研究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该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重点研究计划、美国能源信息署和麻省理工学院全球变化科学与政策研究联合项目的资金支持。

清华大学与麻省理工学院建立的“中国能源与气候变化”合作研究项目于2011年正式启动。该项目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中国能源经济模型系统,并利用该模型系统对中国低碳能源经济转型的路径和政策进行了模拟评估,为我国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政策制定提供了科学支撑。该合作研究项目的另一项研究成果“高比例煤电电网的风电并网潜力模型模拟”曾发表在2016年《自然》子刊《自然·能源》(Nature Energy)上。2015年,邱勇校长出席中美大学校长论坛并作主题演讲时,曾把这一项目作为我校同美国大学合作的典型案例加以介绍。


来源:清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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