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呼吁设立“十四五”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碳道小编 · 2019-03-21 15:03 · 阅读量 · 1757

摘要:在“两会”期间,GDTP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专访,呼吁在在“十四五”时期设立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及相应制度,取代现有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通过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稳健推动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运转及减碳目标的实现。


为实现2030年碳排放达峰目标,未来的经济和能源转型路径现已基本清晰。实际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关键就是控煤,用碳排放总量控制代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仅可有效降低煤炭使用增量及其占比,且不限制清洁能源、尤其是零碳能源的增长。同时也给地方政府更多选择空间,在控煤和发展可再生能源之间寻求平衡,激励地方政府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同步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


具体而言,这套制度将以碳排放总量控制为基础,建立新阶段温室气体减排制度,完善相应的测量报告核查体系,促进产业、能源、交通、用地结构的绿色转型。其目标制定,可与国家已有能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分解考核有机结合,根据潜在经济环境发展目标进行估算,并通过GDP增长、能耗强度、碳强度及其变化率等指标划定碳排放总量的大致范围,避免增加行政成本、确保政策实施效果。


目标确定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地区实施“碳排放增量总量控制”和“碳排放减量总量控制”相结合的方式。针对特定区域和行业,按照经济发展阶段、结构调整、技术升级、能源替代潜力、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控制要求等因素,采取分阶段逐渐趋严的政策部署。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处于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地区,有些已率先提出2020前后排放达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等目标,就可优先实施减量控制;在中西部欠发达区及“十四五”时期无法达峰的行业,排放总量仍可能继续增长,则可采取碳排放增量总量控制。


对于长期目标而言,最初阶段并不一定立刻达到很高水平的量化控制,而可通过“十四五”规划逐步向碳排放的绝对量减排过渡,寻找新思路和替代方案,为实现2030年目标的最后10年工作打好基础,并为2030-2050年中长期总量下降做好准备。

来源:绿色低碳发展智库伙伴
作者: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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