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有序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开版)

碳道小编 · 2019-04-18 08:04 · 阅读量 · 1386

摘要: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是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投资者或其它的利害相关者获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重要渠道。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完成我省控制温室气体考核目标,保障碳排放交易机制平稳高效运行的有效措施。组织重点企业率先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减排行动措施意义重大。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赣府发〔2017〕15号)关于“推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的任务要求,提高重点企业低碳意识,发挥优秀绿色低碳企业的表率作用,在全省有序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大意义

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是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投资者或其它的利害相关者获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重要渠道。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完成我省控制温室气体考核目标,保障碳排放交易机制平稳高效运行的有效措施。组织重点企业率先公布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减排行动措施意义重大。

二、实施步骤

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披露分阶段有序推进。

第一阶段(2019年-2021年):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年综合能耗100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二个指标达到任意一个指标即列为纳入的企业)先行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减排行动措施。其他企业可自愿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减排行动措施相关信息。

第二阶段(2021年以后):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二个指标达到任意一个指标即列为纳入企业)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减排行动措施。其他企业可自愿披露温室气体排放信息和减排行动措施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1、披露内容。企业以法人为边界,按照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表格式(附件1),披露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采取的减排措施、节能低碳技术应用、碳资产开发、碳交易、碳中和、低碳文化建设与宣传等信息。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参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4个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2、披露途径。重点企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报告可自行选择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或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同时鼓励重点企业在年度环境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中增加有关温室气体减排信息内容。

3、披露时限。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在每年5月底前核算并披露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信息。

四、组织保障

1、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纳入对设区市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2、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情况将关联企业信用。请重点企业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和核算能力,自觉按要求进行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树立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

3、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重点企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邮编:

330077,邮箱:jxtpl@qq.com)。

选择在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信息的企业,请将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表电子版抄送至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西路二路3号6楼。邮箱jxtanjiaoyi@163.com)。

联系人:唐正,电话:0791-86866060

 

附件:1、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表

2、江西省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重点企业名单 

附件1
       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表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披露年度


披露时间


披露

内容

1.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

1.1 主要排放设施、 种类及排放量

a 与燃料燃烧排放相关的排放设施

编号

主要排放设施名称

排放过程及温室气体种类

温室气体排放量









b 与工业过程排放相关的排放设施

编号

主要排放设施名称

排放过程及温室气体种类

温室气体排放量









c 主要耗电和耗热的设施

编号

主要排放设施名称

排放过程及温室气体种类

温室气体排放量









1.2 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温室气体排放当量(万吨)

CO2 气体:

主要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强度(kgCO2/t 产品)


其他气体: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2.减排措施

减排措施

是否采取减排措施(若是, 请具体描述减排措施的应用情况)

减排成效(给出具体的减排/吨)

2.1 节能技术应用

技术 1



……



2.2 低碳技术应用

技术 1



……



3.碳资产开发状况

碳资产类型

开发状况

碳排放配额


国内自愿减排量(CCER)


国际标准自愿减排量(VCS/GS标准)


4.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情况

是否纳入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

□是 □否


配额融资情况

□是 □否

如果“是” 请说明具体情况

5.碳中和、低碳文化建设与宣传等情况


披露
类型

□按省级应对气候主管部门要求披露 □自愿披露







































附件2
     江西省2019年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地区

单位名称

1

南昌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

3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4

九江

江西亚东水泥有限公司

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6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7

国电九江发电有限公司

8

景德镇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

9

萍乡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10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

新余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2

鹰潭

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

赣州

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4

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

会昌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16

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7

宜春

高安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18

上饶

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

19

戈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1

丰城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

22

江西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

23

吉安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电厂

24

抚州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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