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洲投资银行绿色战略的分析与探讨

碳道小编 · 2019-04-22 07:04 · 阅读量 · 2027

摘要:笔者认为EIB应该在这些备忘录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合作,并提升多边合作的战略重要性,将其全盘整合到业务发展全局中去。

欧洲投资银行(EIB)以促进欧盟各项政策目标的实现为使命[1]。在EIB的发展战略里有四项优先议题,分别是气候和环境、创新和技能、中小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气候领域,EIB的愿景不仅只限于欧盟境内,而是希望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向低碳和气候适应型转型的主导力量。从实际行动来看,在EIB所有贷款项目中,与气候行动相关的项目总额占到25%以上,这其中35%都在非欧盟国家。

图一、2019年EIB优先议题预计贷款额

资料来源:EIB《investor presentation》2019年第一期

注:*表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暂定及未审核贷款


一、欧洲投资银行绿色战略现状分析


EIB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将“气候”和“环境”两个概念重点区分开来的多边开发银行,它将气候项目定义为“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两类,把环境项目定义为:“通过推动可持续发展和采取行动防止环境恶化来满足当前人类和子孙后代对自然资源的需求”。[2]显然,相比于“气候”,“环境”的定义覆盖面更加广泛。迄今为止,EIB为130多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项目进行了融资。气候方面,EIB的目标是成为全球气候变化行动项目最大的融资机构。从数字上看,它的气候融资总额在2017年达到了194亿欧元,占其公共政策领域总贷款额的28.4%[3]。

图二、2011年-2017年间EIB气候融资承诺,单位:10亿美元

资料来源:MDBs (2018), 2017 Joint Report on 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Banks' Climate Finance


为促进绿色投融资的可持续性,EIB在撬动民间资本方面进行了很多尝试,如创新融资机制和开发金融工具等。这些创新机制包括股权基金、分层风险基金(绿色发展基金、欧洲能效基金)和母基金(全球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基金)。EIB及其合作伙伴还一起设计了其他金融工具促进绿色投融资发展,如在能效方面设有私人能效融资(private Finance for Energy Efficiency),自然资本保护方面有自然资本融资机制(Natural Capital Financing Facility)等。

 

EIB还是全球首家绿色债券发行者。2007年EIB发行了全球第一支绿色债券 – 总额6亿欧元的“气候意识债券”(Climate Awareness Bond)[4]。在这之后的十年里,EIB共发行了超过100只债券,这些债券累计价值达218亿欧元,为超过160个国家的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进行了融资(截止到2019年2月)[5]。此外,EIB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中也积极发挥着作用,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合作,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发布《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The Need for a Common Language in Green Finance)》白皮书,提出未来应在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之间建立较为清晰的标准比对和转换机制的建议。

图三、 EIB2017和2018年绿色债券发行量 (截止2018年3月)– 按货种分类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EIB (2018) EIB CAB Newsletter 2018整理

图四、2017和2018年绿色债券发行概览(截止2018年3月) – 按到期时间分类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EIB (2018) EIB CAB Newsletter 2018整理


二、欧洲投资银行绿色战略提升路径探讨


1.完善绿色金融报告体系


正如上文所说,EIB是目前唯一一家将“气候”和“环境”投资分开定义的多边开发银行,为实现多边开发银行间更加高效的合作,笔者建议EIB充分利用自身的先行经验,推动其他多边开发银行完善绿色金融报告体系,使各多边开发银行在气候和环境两方面的信息披露更加清晰。目前,各多边开发银行每年已经有气候投资方面的联合报告,建议在这个基础上,参考国际开发性金融俱乐部(IDFC)的绿色金融报告[6],将各多边开发银行在绿色金融方面的实践总结出来,整合到现有报告中。


虽然EIB在区分“气候”和“环境”两个概念上的实践值得肯定,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它在具体判定项目是否符合“气候”或“环境”投资标准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从EIB内部的计算结果来看,环境项目投资总额达194亿欧元,其中92亿欧元用于了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项目。而在多边开发银行联合报告中,我们看到的EIB气候投资总额则是49亿欧元[7]。这其中的差异体现了EIB与多边开发银行在项目标准界定方面的不统一。笔者建议EIB与各多边开发银行间加强沟通和合作,在未来进一步促成多边银行间绿色标准的统一,从而完善信息披露和报告系统。

  

2.明确优惠政策标的,避免宽泛性盲目补贴


虽然多边开发银行的优惠融资条件能够帮助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但如果利用不当,也不排除有扰乱市场秩序的隐忧。我们建议EIB在绿色金融领域内甄别出符合要求的项目再向其提供资金而不是按照开发金融机构(Development Finance Institutions)的指导原则宽泛地提供补贴[8]。EIB在非绿色部门已经开始更加了更加严格的项目筛选工作,笔者建议在绿色金融领域也要采取相应措施。

 

3.深化多边发展银行合作实现规模经济


当前,EIB已经和许多欧洲机构进行合作来扩大其业务领域。不过鉴于EIB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对一些地区的投资存在重叠,我们认为EIB还应该通过和其他区域性的多边开发银行(如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亚洲投资银行)的合作来提升绿色投资的效率。多边开发银行在政策建议、定价和融资形式上有着良性的竞争,这对于金融体系的发展产生了比较好的效果[9]。如果多边开发银行的不同融资解决方案存在很多重叠,那么就可以通过规模经济来提高效率,最终实现《釜山有效发展合作伙伴关系》下的伙伴关系原则。[10]EIB与其他多边开发银行已经签署过备忘录协议(MoUs),笔者认为EIB应该在这些备忘录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合作,并提升多边合作的战略重要性,将其全盘整合到业务发展全局中去。


附注

[1]EIB(2014),The Statute and Other Treaty Provision. Luxembourg, Luxembourg: EIB

[2] EIB (2018). 2017 Sustainability Report. Luxembourg, Luxembourg: EIB

[3] EIB (2018). Activity Report 2017. Luxembourg, Luxembourg: EIB

[4] EIB (2019). Outstanding Climate Awareness Bond. EBRD Website, retrieved from: https://www.eib.org/en/investor_relations/products/type/cab/index.htm

[5] EIB (2019). Investor Presentation February 2019. Luxembourg, Luxembourg: EIB

[6] IDFC (2016). IDFC Green Finance Mapping Report 2016

[7] Using OECD Annual Exchange Rate data for 2017 (1$=0.887€).

[8] Development Finance Institutions (2017). DFI Working Group on Blended Concessional Finance for Private Sector Projects.

[9] Brookings (2018). The New Global Agenda and the Future of the Multilateral Development Banking System. Washington DC, USD: Brooking Institution

[10] OECD (2011). The Busan Partnership for Effective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Retrieved from: http://www.oecd.org/development/effectiveness/busanpartnership.htm



作者:


Rabi Nawaz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处助理研究员

编译:


王亚丽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国际合作处研究员

毛学东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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