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指导意见》简评

碳道小编 · 2019-05-27 07:05 · 阅读量 · 2907

摘要:制定公募和私募基金绿色投资标准和行为指引,有效引导公募和私募基金的投向,扩大绿色技术投资的资金来源,政府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同时,健全投资者退出机制,解决投资者后顾之忧,利于引入VC/PE投资者。

日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具体分成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加强绿色技术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政策支持五个方面。《指导意见》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向19个中央部委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提出了更为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就各项内容明确了具体负责的部门,提出了主要展示的成果和时间节点的要求,就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一、《指导意见》是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纲领文件


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明确指出,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指导意见》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政策体系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纵向延伸,从政策支持层面、人才培养层面、技术成果转化层面等自上而下对绿色技术发展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具象化补充。


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符合当前我国供给侧改革中实现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利于我国绿色产业可持续良性发展。同时,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也是我国第一次针对具体技术领域提出的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反映我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了绿色技术的定义和重点发展领域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绿色技术的定义,“绿色技术是指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这也是国家层面政策文件中首次明确绿色技术的定义,初步提出了绿色技术的判定依据,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指导意见》同时指出了绿色技术的重点发展领域,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重点领域在《指导意见》中多次出现,相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中绿色产业的范围而言,《指导意见》中绿色技术的行业领域范围更受小,主要原因是受当前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阶段限制,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进行政策引导。预计今后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绿色技术的内涵和重点发展领域也将发生转变。


三、市场导向是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立的基本要求


《指导意见》从政策体系构建、创新主体确立、市场环境优化等方面引导,自内而外建立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市场导向是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理念和基本途径。


政策体系构建。以《指导意见》为纲领性文件,有关部门接下来将逐步构建绿色技术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引导,明确绿色技术创新方向,扩展绿色技术创新的需求空间,以市场机制激发绿色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与此同时,强化技术标准引领,修订完善一批强制性技术标准并加强贯彻实施,促进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采用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


创新主体确立。《指导意见》强化了企业的主体地位,激发了各类技术研发主体的创新积极性,增强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相较国有绿色公司,民办绿色公司在政府资源方面不具有优势,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并发展壮大,核心竞争力多为自主研发的技术。一旦获取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证,中小型绿色民办企业将有机会“承担国家和地方部署的重点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有望在资金、人才、财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获得切实的激励。


市场环境优化。《指导意见》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做出了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的安排,主要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行为、强化金融服务支撑、营造创新氛围等多方面内容。


四、为绿色金融工具提供了新的投资方向


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为绿色金融工具提供了新的投资方向。《指导意见》中也就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需要的金融支持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包括信贷、基金、权益、保险、债券等多种形式,并就当前绿色技术获取资金遇到的痛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制定公募和私募基金绿色投资标准和行为指引,有效引导公募和私募基金的投向,扩大绿色技术投资的资金来源,政府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支持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同时,健全投资者退出机制,解决投资者后顾之忧,利于引入VC/PE投资者。


对绿色技术提供增信服务,“鼓励地方政府通过担保基金或委托专业担保公司等方式,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提供担保或其他类型的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获取债券、信贷资金的难度和成本,与此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产品应用的保险产品”,有效解决研发绿色技术过程中资金需求问题。



来源:马庆华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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