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和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的共存之道

碳道小编 · 2019-07-12 15:07 · 阅读量 · 859

摘要:国家对大宗商品的管理重视度越来越高,国家级煤炭交易平台的出现不仅对价格管理,甚至对能源安全都有重要意义。而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的多年建设,已为国家级平台进行了充分铺垫。

7月5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交易中心)股东会第一、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及35家股东等单位的近70名代表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章程,并选举产生了交易中心第一届董事会董事11名、监事会监事9名。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交易中心作为我国第一家国家级的煤炭交易中心,旨在利用平台创新、服务优良、规则规范、数据公信等优势,打造煤炭交易实现中心、现代物流服务中心、价格发现中心、信息集散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预警应急服务中心,为稳定国家煤炭价格,保证国家能源供应贡献力量。经营范围将包括:煤炭及制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商品指数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及衍生产品的经营;咨询与调查;道路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装卸搬运;通用仓储;多式联运;货物运输代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生产服务平台;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交易中心的筹建之路并不平坦。早在2009年,交易中心筹建的消息便已传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国家发改委提交的《中国煤炭市场体系建设方案与政策研究》报告中,核心目标之一就是力争交易中心在2010年建成试运行。但随后并没有下文,设立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2018年,据多家媒体报道,中国铁路总公司即将挂牌设立一个全国性的煤炭交易中心。2018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关于深化推进煤电运直购直销中长期合同座谈会上表示,对于平台保障,要结合直购直销中长期合同,从现在起着手组建全国煤炭直接交易中心。全国煤炭直接交易中心要以铁路为基础,要和现有的地区性交易中心一起研究,可以考虑股份制组建,用以长期支撑煤炭直购直销的中长期合同。

十年磨一剑,交易中心终于落成,在我们欣喜拥有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时,也有人认为交易中心的出现犹如一颗深水炸弹投向煤炭领域。有人认为,交易中心股东涵盖了中国煤炭产运需各环节的重点企业,具备整合煤炭供需、铁路、港口、公路运输、仓储、质检、融资、结算等资源的优势。“新大哥”来了,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怎么办?上述担忧不无道理,据期货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我国各地已建成的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已逾30家,分布在全国多个地区,大连、秦皇岛、太原、广州等地都有一批各具特色的区域煤炭交易中心,基本上形成了煤炭产地、中转地、消费地并存的空间布局。

当国内真正具有市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煤炭交易市场形成,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何去何从的确值得关注。有煤圈儿的朋友戏称:“没他厉害,我就加入他。交易中心的股东就有多家来自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比如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谈及全国性和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到底如何互动共存,金联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刘心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与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存在相得益彰的可能。首先,区域性的特点是接地气,而全国性的特点是高度。没有区域性的‘低’,就没有全国性的‘高’。其次,作为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大股东的中国铁路总公司,西煤东运、北煤南运都要仰其鼻息。其实际把控着中国煤炭交易的命脉,‘垄断性’已决定了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的舍我其谁。在组织架构上,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或能引领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的资源盘活。最后,国家对大宗商品的管理重视度越来越高,国家级煤炭交易平台的出现不仅对价格管理,甚至对能源安全都有重要意义。而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的多年建设,已为国家级平台进行了充分铺垫。”

来源:煤炭资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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