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脱欧,欧洲电力人坐不住了……

碳道小编 · 2020-02-10 13:02 · 阅读量 · 4148

摘要:自英国公投要“脱欧”三年来,很多企业担心陷入的无协议脱欧局面。电力行业也不例外,业内人士担心英国脱欧可能会对电力供应构成风险。

伦敦时间1月31日23时,英国正式“脱欧”,并进入过渡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英国失去欧盟成员国资格,但仍需遵守欧盟规则、缴纳欧盟预算费用,这是为了给未来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留出时间。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表示,他希望达成一个类似欧盟与加拿大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但考虑到加拿大的协议花了10年时间进行谈判,几乎没有人认为英国能在11个月内达成这样的协议。 
这也是自英国公投要“脱欧”三年来,很多企业担心陷入的无协议脱欧局面。电力行业也不例外,业内人士担心英国脱欧可能会对电力供应构成风险。
欧洲电力工业联盟Eurelectric向欧盟和英国政府发出了一份声明,警告称,无论在过渡时期达成何种协议,对这些能源问题的关注都不够。欧盟和英国应保持密切的合作,提供安全、廉价和清洁的能源。更为重要的是,要努力实现2050年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共同目标,并在COP26上树立欧洲的领导地位鼓励国际社会采取行动。 
声明中指出,未来的双边关系谈判中,能源和气候应被列为高度优先的领域。具体需要包含以下9点: 
  • 英国继续参与欧盟内部能源市场IEM:IEM对于确保欧盟和英国之间的能源供应安全、能源批发市场一体化、跨境互联互通和高效能源贸易安排至关重要,可以造福所有的消费者。


  • 英国继续加入欧盟的相关机构:英国在欧洲互联电网(ENTSO-E)、ENSTSOG、欧盟成员国配电系统运营商(DSO)这些机构中保留成员身份,并参与到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欧洲能源监管机构合作委员会(ACER)和欧洲核安全监管组织(ENSREG)的日常运行中,这样可以确保欧盟和英国继续受益于彼此的专长并高效协作助力过渡到一个新的低碳能源系统。如果英国脱欧后没有持续参与到欧盟这些机构的运作中,可能会导致出现不恰当的监管分歧,并对欧盟和英国之间的跨境贸易设置不必要的壁垒,从而导致能源供应安全风险的增加和能源消费成本的上升。


  • 英国继续与欧盟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英国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为欧盟整体的表现作出了贡献。在没有英国的情况下要维持这一比例的目标,将意味着欧盟其他国家必须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及推广可再生能源两方面付出更多的努力。在英国的持续参与下,英国和欧盟可以继续合作交付大型能源项目以实现互利,比如北海的海上风电项目,在向低碳能源体系转型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欧盟和英国共享的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方向,这一联合目标强化了为欧洲所有公民的清洁能源未来而共同努力的必要性。

    北海 海上风电


  • 英国与欧盟进行碳定价合作:《欧盟与英国未来关系政治宣言》中规定,将英国国家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联系起来。在气候外交方面的持续合作,将使各国能够共同努力,实现脱碳,并根据《巴黎协定》以及欧盟和英国到2050年实现净零的承诺,长期应对气候变化。


  • 英国和欧盟保障I-SEM的继续运行:英国和欧盟未来的关系必须尊重《耶稣受难日协议》(GoodFriday agreement),该协议在爱尔兰和北爱尔兰之间建立起一个统一的电力市场(I-SEM)。除了作为跨境政治合作的象征,I-SEM在经济上也很重要。通过建立一个更大范围、更开放和更有效的市场,为全岛的居民提供了显著的好处。这些措施包括更容易获得的廉价电力资源,以及对可再生能源进行空前的整合,从而提高了这两个司法管辖区的能源供应安全。通过这种形式,它支持了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持续扩展,以支持国际承诺、英国和欧洲的碳减排目标。此外,在间歇性的可再生能源可能挑战能源供应的稳健性之际,持续的相互联系也加强了能源供应的安全。

    北爱尔兰地理位置


  • 核能:英国和欧盟应密切合作,以达成一项雄心勃勃的、广泛的核合作协议(NCA),促进双方在民用核问题上的持续合作,这对双方都有利。这项核合作协议应确保英国和欧盟都继续受益于目前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的贸易安排(不受限制地获取核材料、设备、技术和技能/专业知识,以及出口管制许可安排),并在核政策、安全与监管、创新研发方面紧密合作。


  • 公平的能源大宗商品交易机制:英国和欧盟必须制定一个未来的框架,确保金融和大宗商品市场之间的一致接口。这个接口必须避免监管套利,确保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


  • 能源项目合作资金:欧盟应允许英国的资金继续支持、参与欧盟低碳能源基础设施的部署、科研创新和项目(包括H2020计划、连接欧洲设施CEF计划、PCI项目、欧洲战略投资基金EFSI等……)


  • 仲裁和管理:仲裁机制将需要确保欧盟和英国遵守新的协议,它的目标应该在竞争的投资环境中促进自由和公平的电力交易。现有的几个模式可以作为参考,比如采用欧洲经济区EEA协议的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法庭)的法院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监督机构,也可以由常设仲裁法庭来解决争端,并受到欧盟和瑞士ETS之间的联合委员会监督。还可以设立联合委员会,处理在早期阶段出现的问题。

 欧洲电力工业联盟Eurelectric敦促谈判代表在双边关系谈判中无论如何都要将能源和气候条款包括在内,“这是避免重大问题的必要手段。” Eurelectric表示,缺乏这些合作框架可能会危及电力供应。
相关链接:Energy and climate relationship: A high priorityfor both the EU and UK
來源: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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