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气价、降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提振经济放大招

碳道小编 · 2020-02-24 06:02 · 阅读量 · 827

摘要: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自今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

SHPGX导读: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自今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


中新社
北京2月22日电 (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改委22日发布消息称,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将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

目前,中国的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管理。在门站环节,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天然气价格由供需双方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范围内协商确定;价格放开的非居民用气价格随行就市。一般而言,天然气消费旺季价格较高,淡季价格较低。由于当前正值冬季消费旺季,上游供气企业对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基本上浮20%到顶,已放开的实际价格更高一些。此次通知要求,在现行天然气价格机制框架内,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通知表示,对于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完)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文作者:周锐



国家发展改革委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通知决定,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将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情况,指导电网企业切实抓好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加强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增强企业获得感。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本文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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