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中标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74.7万元)

碳道小编 · 2020-05-15 16:05 · 阅读量 · 1595

摘要: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关于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204386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4-17

八、 定标/成交日期:2020-05-13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编制《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1 / 见说明 747000元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 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123300005816839618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系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三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已更名为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在政采云系统显示的名称仍为旧名。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及更名材料。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余土红,卢美,张莉,陈永伟,郭伟栋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报价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1% 计算。经核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7470.00元。缴纳至如下账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唐稳、张彦波

联系电话:0571-81061825、81061820

传真:0571-8847341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2、采购人名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本级)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571-28992117

传真:/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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