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央行气候变化应对

碳道小编 · 2020-05-20 06:05 · 阅读量 · 1215

摘要: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提出,气候变暖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并带来了一系列灾难性后果,包括极端天气增多、海平面上升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提出,气候变暖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并带来了一系列灾难性后果,包括极端天气增多、海平面上升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为此,有必要加速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在减排方面,欧盟一直走在全球前列。欧盟最先引入碳交易机制和提出减排目标。欧盟委员会今年3月还公布了《欧盟气候法》并获欧洲议会通过,将实现减排目标纳入法律范畴。但随着气候变化现象频繁发生和欧盟减排力度的加大,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开始关注相关风险和减排的大量资金需求并探索应对之策。

气候变化对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影响

2017年12月,由法国、中国、荷兰等8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NGFS研究提出,气候变化会对全球需求和供给带来冲击。在需求方面,由于未来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增长的不确定性,私人和公共部门的财富增长、消费需求、投资和国际贸易活动会减少。在供给方面,可能会由于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减少而影响社会生产能力。如气候变化可能引发大规模人口流动,对劳动力市场和工资增长产生长期影响。资源分配也可能由生产性的资本投入和创新转向气候变化转型所需的资本投入和创新。另外,气候变化还会减少实物资产使用寿命和效率。在此背景下,需要从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两个方面来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影响。

气候变化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尚不确定,但对货币政策带来的挑战已部分形成共识。一是货币政策周期性工具只在相对较短的时期内刺激或抑制经济活动,而气候变化预计会长期存在,可能会对供给侧带来滞胀冲击,货币政策无法完全逆转这一影响。二是气候变化是全球性问题,需要一个全球性解决方案。一国或一区域采取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通胀问题可能收效甚微,而国家间协调货币政策存在很大困难。三是由于气候变化引发的事件及其影响的不确定性较大,中央银行很难提前采取措施来缓解相关风险。

气候变化会带来金融稳定方面的风险。气候变化影响金融稳定主要源于气候变化会导致物理资产损失并波及金融系统,如自然灾害频发导致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偿付压力增大。而金融机构没有足够资本来消化因气候变化带来的资产损失,这可能会导致资产贬值和风险蔓延。向低碳经济快速转型会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快速转型意味着相关政策、声誉、技术限制、市场偏好和社会规范会急剧调整。例如,突然重新评估气候变化风险可能会使原来的“标准资产”突然失去价值;已探明储量的化石燃料可能无法开采而成为“受困资产”;汽车工业受到严重影响并波及其他行业。

这些都可能通过“二轮效应”或“溢出效应”在金融系统迅速传导,增加金融机构的相关风险并形成恶性循环。气候变化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借款人偿债能力恶化,违约率上升。担保抵押资产贬值也会导致信用风险增加。在向低碳经济快速转型背景下,由于投资者对资产盈利的预期发生了变化,金融资产价格会急剧调整并引起市场抛售,市场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发危机。信用和市场风险会冲击银行资产负债表,使短期内再融资能力受限,出现流动性风险,银行间市场会出现流动性紧张的现象。金融机构经营场所、数据库或其他基础设施可能会由于自然灾害而毁损,其业务流程会受到影响并波及其他机构,存在一定的操作性风险。气候变化事件导致物理资产损失,其保险索赔支出可能会高于预期。快速转型背景下,针对绿色技术的新保险产品定价还存在被低估的风险。因此,保险方面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欧盟范围内中央银行的应对之策

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央银行在应对气候变化上发挥的作用集中为两点,即应关注涉及金融稳定方面的风险和为向低碳经济转型提供货币政策支持。对于前者,已有广泛共识,部分有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中央银行已探索评估气候变化对金融稳定的影响。而对于后者,目前尚存分歧。在欧盟范围内,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在使用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也存在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中央银行不应使用货币政策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典型代表是德国中央银行行长魏德曼。他表示,“对有关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应对气候变化的呼吁,特别是对采取‘绿色量化宽松’的建议持批评态度。政府、企业和社会应在多大程度上抵制气候变化?需采取哪些措施?这些问题都需政府和议会回答,而非中央银行。若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中增加环境政策目标,中央银行会负担过重风险,长远来看,中央银行独立性也得不到保证”。

但欧盟大多数成员国中央银行行长并不认同魏德曼的看法。法国中央银行行长维勒鲁瓦就提出,“中央银行不是该不该出手的问题,而是出手太晚了。首先,我们需要将气候变化纳入我们所有的经济预测模型。其次,我们不需要就‘绿色量化宽松’政策的优点展开多少有些情绪化的辩论,而是需要彻底改革我们的货币政策评估框架,以反映与气候相关的风险”。欧洲中央银行前执委科雷也认为,“欧洲中央银行在履职范围内,能够也应该以两种方式积极支持向低碳经济转型:协助制定相关转型规则,在不影响价格稳定目标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行动”。他还表示,欧洲中央银行已经通过公共和私人部门债券购买计划购买了“绿色债券”,购买量占欧元区公共部门“绿色债券”的比重近24%(约480亿欧元),占私人部门比重近20%(约为310亿欧元)。欧洲中央银行现任行长拉加德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她在2019年首次欧洲议会听证会上就表示“欧洲中央银行应逐渐取消其资产购置组合中的含碳资产”。2020年,在她发起的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战略评估中纳入了气候变化问题,并表示“通过战略评估,可以确定气候变化和应对气候变化将对欧洲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产生何种影响”。欧洲议会今年2月还通过决议,要求欧洲中央银行将气候变化问题作为今年战略评估的核心问题,督促欧洲中央银行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危机和支持欧洲大陆实现“脱碳(decarbonisation)”转型。

在具体应对政策方面,欧盟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和中央银行辅助的思路。一方面,中央银行如果“坐视不管”的话,可能会成为“气候救援的最后贷款人(climate rescuers of last resort)”,购买大量贬值资产以拯救金融系统;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又不能也不应取代政府和私人部门角色,产生道德风险。因此,欧盟委员会是金融领域促进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的主体。2018年3月,欧盟委员会提出《可持续金融发展10项行动计划》,涉及审慎监管规则、金融产品标准、低碳基准和绿色产品认定、公共部门投资政策和公司披露要求等多个方面。在此框架下,2019年6月,欧盟委员会还提出碳活动分类标准,明确了67类低碳和9类转型活动;同时公布了欧盟绿色债券标准。在欧盟委员会整体推动下,大多数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从履行金融稳定职责和开展国际合作角度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其中法国中央银行和荷兰中央银行表现突出。

一是评估气候变化可能引发的金融稳定风险并对外沟通,增强市场对气候变化风险的意识。欧洲中央银行通过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履行金融稳定职责。早在2016年,ESRB顾问科学委员会就对外强调气候变化带来的物理和转型风险会对欧盟金融系统产生影响,建议欧盟各监管当局考虑开发气候压力测试模型。欧洲中央银行在其2019年5月的《金融稳定报告》中,也专题分析和评估了气候变化影响金融稳定的渠道和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特别指出,如果市场没有对气候变化因素进行合理定价的话,气候变化风险有可能成为欧元区系统性风险。当前需要提高气候变化相关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建立一个前瞻性的风险评估框架。但从技术上看,评估气候变化风险存在困难。气候变化事件具有复杂、影响广泛、非线性和传导链效应等特点。由于未来气候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传统的依赖历史数据和趋势分析的模型方法不能完全适用。即便采取情境分析方法,考虑到气候变化具有全球性影响,也没有单一情境或模型能够囊括。

二是在宏观审慎监管中考虑气候变化因素。目前学术界对气候变化压力测试研究较多。而荷兰中央银行是全球首个尝试开展气候压力测试的中央银行。荷兰中央银行2018年在压力测试模型中加入政策调整(突然收取100美元/吨的碳排放税)和快速转型冲击(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化石燃料技术过时、资本存量核销)两种气候变化情境,分析这两种冲击对经济部门(包括56个行业)、通胀、股票价格和利率的影响。测试结果发现,冲击对每个行业的传导都会影响到金融部门的企业贷款、债券和股票价格。荷兰保险公司资产损失比例可能高达11%,银行资产损失比例为3%,银行普通股一级资本比率(CET1)会下降约4个百分点。

三是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央银行间国际合作。欧盟成员国中央银行较早认识到气候稳定是全球公共产品,应通过国际货币和金融改革措施来实现。除积极在G20和FSB框架下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外,还成立了NGFS,其目的就在于探索各国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共识。NGFS合作和研究成果丰硕。截至2020年3月,NGFS已扩展至59个成员机构(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和12个观察员机构(国际组织)。NGFS 2019年发布应对建议,包括监测、分类信息披露和纳入审慎监管框架等方面的内容,还同时发布了中央银行投资组合绿色指引。

四是在中央银行资产管理和储备投资中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除量化宽松所需要的大规模资产购置计划外,欧洲中央银行本身还有资产投资和管理的需要,包括养老基金、自有资金和外汇储备。欧洲中央银行前执委科雷表示,在养老基金投资方面,欧洲中央银行会选择已签署《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的投资公司委托投资,并要求其将“环境、社会和管理”(ESG)标准纳入投资策略。欧洲中央银行已针对自有资金(包括资本金和法定准备金)开展内部调查,研究未来是否适用ESG标准。但针对外汇储备,考虑到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充足的流动性,需要选择相关币种中流动性最强和信誉最高的固定收益产品,因此,利用外汇储备投资实现环保目标的空间有限。但其他欧盟成员国中央银行有不同看法,瑞典中央银行2019年11月卖出了其外汇储备资产中的加拿大艾尔伯塔公司债券和部分澳大利亚公司债券,原因是这些公司债券与化石燃料生产相关。荷兰中央银行也在储备投资中考虑环保因素,并于2019年3月在治理体系中加入《企业社会责任章程(CSR)》,承诺审查投资范围和潜在交易对手,投资过程中适用ESG标准,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法国中央银行制定了《负责任投资章程》,约束自有资金和养老基金的投资行为,并在章程中强调支持国际社会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

对中国的启示

近年来,尽管美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逆向而行,但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气候变化风险已迫在眉睫、中央银行不能置身事外的看法基本形成一致。欧洲中央银行和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的应对经验表明,“金融稳定+国际合作”或许是当前中央银行应对政策的较好选择。另外,考虑到我国为转型经济体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多元化的特点,人民银行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可能有更多的货币政策空间。

一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协助向低碳经济体转型。近年来,人民银行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小微企业、三农、扶贫、棚户区改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功能完备、操作性强和定向精准的货币政策操作体系。因此,将货币政策工具拓展应用于“绿色信贷”领域、促进向低碳经济转型是可行的。总体思路是,在宏观审慎评估框架下,组织开展“绿色信贷”导向效果评估,基于评估结果,综合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抵押补充贷款、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予以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

二是将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宏观审慎框架并开展金融稳定评估。这包含两方面问题。一方面,通过将气候变化相关的绿色金融纳入人民银行现有的宏观审慎框架,可以更加宏观地反映金融对绿色产业的支持效果,便于中央银行根据评估结果,对金融机构进行更加准确全面的调控和引导,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和平抑金融风险的作用,同时也为货币政策支持低碳经济转型提供指引。另一方面,需要评估气候变化带来的金融稳定风险。目前,我国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主要关注的还是如何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向低碳经济转型,而未充分重视气候变化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考虑到我国经济对传统能源和生产方式的依赖度仍然较大、银行对传统能源企业的存量贷款规模较高、保险对其覆盖范围有限等特点。我国金融系统在一些情境下面临极大的气候变化风险,比如国外碳产品需求量突然减少,我国企业产品和抵押资产价值突然下降;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出口产品滞销等。因此,有必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并考虑了全球气候变化情况的金融稳定评估模型,提前警示金融机构相关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高银行和保险机构的资本缓冲比例。

三是继续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应对国际合作和标准制定。我国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上一直走在前列。我国在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发起设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该研究小组由人民银行与英格兰中央银行共同担任主席,并连续三年将相关研究成果写入G20领导人峰会成果文件。人民银行还是NGFS 8家发起机构之一。未来,要利用好我国在全球气候变化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和影响力,继续借助各类多边和双边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宣传推广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和最佳实践,不断提升国际社会和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和产品的认可度。

四是中央银行储备投资应逐渐考虑环保问题。在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除留有一定规模的储备投资用于外汇市场操作外,其他储备投资尤其是时间较长的投资,应逐渐考虑投资产品和交易对手方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主要原因是,未来国际投资产品适用ESG标准应该是大势所趋,若长期持有不适用ESG标准的产品,有价格下跌的风险。另外,投资“含碳资产”也会给中央银行储备投资带来声誉风险。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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