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公告

碳道小编 · 2021-04-30 09:04 · 阅读量 · 3401

摘要: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公告

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A包、B包、C包、D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A包、B包、C包、D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11日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1337802

          2.项目名称: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A包、B包、C包、D包)

          3.预算金额:A包:950000.00(元),B包:950000.00(元),C包:950000.00(元),D包:950000.00(元)

          4.最高限价:A包:950000.00(元),B包:950000.00(元),C包:950000.00(元),D包:9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A包

1.0

详见招标文件

 

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B包

1.0

详见招标文件

 

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C包

1.0

详见招标文件

 

深圳市2020年度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抽样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D包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开评标顺序依次为A→B→C→D包,若某投标人在包号靠前包组中被推荐为中标人,且同时参与了后续包组的投标,则该投标人在后续包组中不具有被推荐为中标人的资格。当某个包组的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其他包组的中标结果不因此而受影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工作人员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不得是深圳市2020年度备案的碳核查机构。(投标人无需提供材料,以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00:00:00至2021年05月11日 09:0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入口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5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05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页(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97839319)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1507。质疑咨询电话:0755-23220386。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名 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联系方式:0755-23911873(张艺玮)
  • 名 称: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国鸿大厦A座1507 
    联系方式:0755-23220386
  • 采购系统、招投标软件技术支持:张工 / 0755-83203022-805 / 工作QQ:1272422942
    代理机构系统技术支持:温工 / 0755-83203022-808 / 技术支持QQ群:673471913
  • 项目联系人:邓立钧
    电 话:  0755-23220386



  • 深圳市江咨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9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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