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重磅通知:绿电制氢不需取得危化品生产许可

碳道小编 · 2024-02-28 09:02 · 阅读量 · 757

摘要:2月26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

2月26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为了加快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氢能产业发展新路径,就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有关事项做出如下通知:


一,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


二,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三,本通知文件中“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均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不包含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


四,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的储存、运输、充装、使用执行现行相关规定。


近年来,业界一直呼吁将氢作为“危化品”管理调整为“能源品”进行管理。受到政策限制,制氢一定要放到化工园区,限制了氢能的应用场景。而且“危化品”这一身份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氢制造成本,也限制了氢能行业发展。


此次,内蒙古全省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加氢一体站对氢能行业影响重大。松绑绿氢生产环节的危化品许可,有助于打破绿氢发展桎梏,降低各项建设成本。


来源:氢能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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