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改委回应延续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建议。

碳道小编  · 2024-05-23 09:05 · 阅读量 · 619

摘要:上海发改委回应延续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建议。

5月22日,上海发改委发布的人大代表“关于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的建议”的建议答复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在上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只要拥有上海市注册登记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且旧车于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报废或者转让的,都可以申请。


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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