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CCER or补贴,还是两者可以兼得?
碳道小编 · 2025-01-17 18:01 · 阅读量 · 75
摘要:拷问:要CCER还是要补贴?
此前,财经杂志在《全国首批自愿碳减排项目为何难产?》一文中称,“海上风电项目大多还拥有国家补贴,国家补贴和CCER是否可以重复获益,目前没有公开政策做出规范,相关部门对此还在协调之中。”海上风电项目申请CCER还是享受补贴似乎变成了一道二选一的选择题,还是可以两者兼得?
海上风电的国家补贴(国补)政策始于2014年6月,当时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潮间带和近海风电项目的含税上网电价标准。然而,为了推动海上风电向平价上网过渡,从2022年开始,中央财政全面取消了对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的补贴。具体来说,2020年1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自2022年起,新增海上风电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因此,2021年成为海上风电享受国补的最后一年,也是国内海上风电的抢装年。根据碳道统计,截至1月15日,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公示的海风项目中(含终止项目),总装机容量为8356兆瓦,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投运的装机容量为5849兆瓦。
图1:《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部分政策原文
在国家补贴取消前后,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应的省级补贴政策。例如,广东、山东和浙江等省份已经出台了地方补贴政策,以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各省份出台的最新地方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从国补和CCER产生的收益来看,国补的金额是远远大于CCER的。
海上风电项目的补贴标准是基于其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之间的差额,并扣除增值税后计算得出的。补贴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 = (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 - 燃煤发电基准电价)/(1 + 增值税适用税率)。只要在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的发电量都能获得中央财政的补贴,超出部分则不再享受补贴。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明确了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海上风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约3500小时,约10年的发电量都可以享受补贴。
2014年后我国海上风电进入标杆电价时期,0.85元/千瓦时的电价也成为我国海上风电延用时间最长的电价政策,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陆上、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 2019年新核准近海风电指导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8元,2020年调整为每千瓦时0.75元。目前,上海燃煤基准价0.4155元/千瓦时,江苏0.391元/千瓦时,浙江0.4153元/千瓦时,广东0.453元/千瓦时。平均一度电可以补贴0.2-0.3元。根据公示的边际排放因子粗略计算一度电可产生大约0.5kg的减排量,假设以当前CEA约95元/吨的价格来估算CCER的价格,海风发电的CCER减排收益约0.05元/千瓦时。
如果真二选一,从收益看差距悬殊,那是否可以两者兼得?我们在搜集案例中发现,在国际自愿标准体系下,如VCS、GS 等体系未将中国的补贴可再生能源项目排除在外,享受补贴的项目仍可按照业主意愿在相应的国际自愿标准体系下进行减排量的申请。此外,海上风电项目曾也同时有过两种补贴形式,如《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中对2019-2021年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励标准为0.1元/千瓦时,该时间段与国补的时间段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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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道(吴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