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碳道小编 · 2026-01-05 08:01 · 阅读量 · 246
摘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认证规〔20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水务)厅(局)、商务主管部门、能源局、邮政管理局,各绿色产品认证机构:
为加快构建完善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规范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和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修订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并将名称修改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能源局
国家邮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来源:国家认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