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文章︱顺应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形势 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碳道小编 · 2026-06-29 08:06 · 阅读量 · 131

摘要:专家解读文章︱顺应可再生能源发展新形势 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正式出台《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对2019年《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的修订完善,《办法》顺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和能源消费绿电低碳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将此前的政策文件上升为规章制度,增加了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并进一步强化了刚性约束与制度保障。《办法》出台对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双碳”目标落实具有重大意义。

顺应发展新形势

《办法》出台正当时

为加快建设能源强国、构建新型能源体系、落实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十五五”期间新能源装机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增长。然而,新能源大规模发展与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电网跨省跨区输送能力发展不协调的矛盾日益凸显,面临着消纳困难、价格下行、环境价值低估等多重挑战,亟需系统性破解发展约束。《办法》作为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出台正当时。一是提升终端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是促消纳的重要抓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既要加强电网物理层面的系统支撑和电力消纳,同时也要引导终端用能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通过绿电直连、集成融合发展等方式加快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水平,进而促进全社会绿色发展。二是电与非电并重发展是拓宽新能源利用的重要途径。新能源非电利用规模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不足1%,经济高效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制气、制氢多元发展和替代是拓展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路径。三是激活绿色电力消费内生动力是缓解市场价格下行压力的有力措施。从用户侧发力,将用户侧的绿色消费需求有效转化为对新能源项目的长期价格支撑,不仅有助于缓解电力市场价格下行压力,更能促进“电能量价值”与“环境价值”协同。我国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绿证政策制度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责任”双轮驱动平稳过渡,最终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

落实能源法要求

创新构建可再生能源保障体系

《办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相关要求,在政策设计上从“消费端”与“消纳端”创新构建可再生能源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办法》统筹推动工业、建筑和交通等重点领域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水平,明确了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实施路径、组织方式和考核要求。重点用能行业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划转)等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二是建立分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增长机制。统筹当前权重水平和未来发展空间,从过去各省份相对均衡增长机制转变为分区域差异化权重指标设置机制,推动新能源消纳空间较大地区加快发展,压实各方可再生能源发展和消纳责任,实现全国范围内绿电的合理配置。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中长期引导机制。在此前仅下达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基础上,明确强化中长期权重引导。落实国家发展目标并与各省份新能源利用率做好衔接,研究下达2030年各省权重指标。各省可以依据2030年权重目标,统筹规划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适度超前开展电网和输电通道开发建设,从而有效稳定各方发展预期,更好推进网源协同。

衔接核算新方法

协同发力统一核算

《办法》与《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进行了充分衔接,协同发力真正实现了权威统一核算。一是考核机制更具权威性。《办法》由四部委联合印发,具备国家级政策效力与顶层指导地位,有效破除了以往有关核算的随意性与局限性,为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跨部门跨行业落地实施夯实了制度基础。二是核算标准实现全面统一。《办法》明确重点用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作为基础核算凭证,严格按照《指南》相关规定开展核算工作,消除了企业在各类考核核算中规则不一、数据不通用的痛点。三是政策应用凸显协同价值。统一规范的核算成果,既可用于消费比重目标和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考核核算,又可支撑碳排放核算工作。一套核算标准、一套数据适配两大核心考核场景,实现双碳领域政策高效协同,提升绿色电力统计核算与低碳治理的工作效能。

扩大绿证新场景

助力绿证市场高质量建设

《办法》通过拓展绿证应用场景,以需求端扩容带动供需协同,助力绿证市场体系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一是拓展绿证应用场景,激发重点用能行业需求。《办法》明确规定,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使用考核年生产电量对应的绿证作为基本凭证进行核算,将绿证核算适用范围从单一电解铝行业延伸至全部重点用能行业。以2025年电解铝行业为例,全国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约为43%,购买绿证折算电量约占用电量的26%,助力绿证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良好态势。《办法》落地实施后,随着消费最低比重目标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考核目标稳步提升,将持续放大绿证刚需空间。二是压实省级消纳责任,开辟区域层面绿证新增需求。《办法》要求,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省份,须在指标公布三个月内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这一规定将省级行政区域的消纳责任与绿证市场挂钩,促使各省份将绿证作为完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的有益补充。随着《办法》的出台,绿证市场将形成“强制+自愿”双重需求池,交易主体数量与规模将大幅提升,绿证市场发展动能将全面激发,绿证市场将迎来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强化监测考核

筑牢制度约束刚性

为强化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执行,《办法》明确了相关措施。一是明确各方责任。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省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牵头承担消纳落实责任;电网企业应密切配合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有效落实消纳责任,加大电网投资建设;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二是加强动态监测评估。对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实施情况按季度开展监测,按年度组织评估。三是强化考核奖惩。对未完成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企业,予以约谈、通报,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重点监管;未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视情予以约谈并进行通报。对完成情况突出的省区及企业,进行通报表扬,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支撑。为此,政策需多层次、多维度协同发力。《办法》紧扣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强化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以及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将有力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将加快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实现“双碳”目标和建设能源强国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益国)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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