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采购2018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碳道小编 · 2019-07-11 12:07 · 阅读量 · 812
摘要: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采购2018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采购2018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服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淮南市生态环境局采购2018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第三方核查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19CG1224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6/26 8:06:11 开标日期: 2019/7/10 8:30:00
五、采 购 人: 淮南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黎 联系电话: 0554-2674353 地址: 淮南市朝阳中路42号
六、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红红 联系电话:18655420472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于科学大道交汇口百商现代名苑12栋1701
七、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 安徽和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叁拾捌万元整(¥ 380000元)
地 址: 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B区4层322
八、中标(成交)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九、业绩:详见附件
十、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杜菊芬(组长)、 沈贺伟 、菜晶晶(采购人代表)
十一、(社会)监督员:__无_______
十二、代理服务费标准:按照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收取(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招投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金 额:5700元
十三、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衷心感谢各投标人对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各投标人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对上述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界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十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2019/7/11 8:06:11
来源:中国政府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