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文加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推进“1+N+X”体系
碳道小编 · 2025-01-09 09:01 · 阅读量 · 501
摘要: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上海金融业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1+N+X”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上海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又有新进展。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上海金融业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1+N+X”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是指设立绿色金融专职部门。鼓励在总行(公司)或市级分行(公司)层面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管理一级部门等绿色金融专职部门,统一牵头绿色金融管理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应明确绿色金融归口管理部门或设立绿色金融管理二级部门等,全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工作。
“N”是指培育若干专业化绿色金融分支机构。鼓励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设立主要从事绿色金融业务,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绿色金融规模、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居于行业领先或示范地位的专业化机构,包括由监管部门认定的绿色(分)支行/绿色保险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绿色分支机构)、其他政府部门认定或银行保险机构自主确定的绿色特色(分)支行/绿色保险特色分支机构等(以下统称绿色特色分支机构)。
“X”是指创建一批绿色低碳网点。鼓励各金融机构制定自身绿色运营行动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分支机构绿色改造,降低办公能耗,引导员工培育绿色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实现运营碳中和。支持金融机构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创建绿色银行、绿色保险示范网点。
《通知》明确了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目标,即利用5年左右时间,努力在上海培育建设20家绿色分支机构、30家绿色特色分支机构,推进绿色低碳网点建设,绿色信贷余额、占比逐年增加,绿色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为全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
为实现这一目标,上海要求“专项机制、专项扶持、专项改造”三方面持续管理。一是完善绿色金融专项管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绿色金融战略规划,由绿色金融专职部门或牵头管理部门拟定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等。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开展绿色金融数据统计、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工作。二是加大绿色分支机构专项扶持。要求各金融机构在专享资源、专项考核、专门审批、专属产品、专用风控、专业团队等方面给予绿色分支机构优先保障,扶持其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三是推进专项改造实现运营碳中和。要求各金融机构分期分批推进分支机构绿色改造,绿色分支机构应带头引领本行(公司)的低碳运行,成为绿色运营方面的标杆网点。在逐步实现分支机构运营碳中和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机构整体运营碳中和。
监管支持举措方面,上海将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监管评级等工作。对绿色分支机构建立复核评价与跟踪督导机制。
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