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带一路”引领绿色低碳能源治理格局
碳道小编 · 2019-01-08 07:01 · 阅读量 · 2605
摘要:G20可作为发展中大国与发达国家平等协商、协调政策的重要平台,BRICS则是发展中大国间协调的重要机制。中国需引领G20与BRICS在绿色、低碳议题上能源合作机制的建设。
为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稳定国际能源市场、防控对外投资风险,我国需进一步提升全球能源治理影响力与话语权。与全球气候、清洁能源治理相关的国际能源权力格局处于变动过程中,这为我国引领提供了重要机遇。我们应重点加强与欧盟在气候变化及清洁能源领域的政策协调,充分利用大国协调平台推进在绿色、低碳议题上能源合作机制的建设,推动构建“一带一路”碳市场。
世界能源向绿色、低碳转型
世界各国均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作为一项重要能源战略,世界能源格局由化石能源主导向绿色、低碳转型。清洁能源加速发展,近10年仅风能光伏的年均增速便达15%。
同时,技术进步快速提升了清洁能源开发的经济性。风能、光伏发电成本在2015年至2020年间预计分别下降12%与25%,其经济性将在2025年前后超过化石能源。能源转型期对新型能源的开发利用往往是国家权力提升的重要基础。18、19世纪的英国及20世纪的美国分别对煤炭、石油资源的掌控,是其获取及维持国际地位的重要支撑。
当前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背景下,通过技术的革命性进展,创新发展清洁能源,率先建立低碳经济体系将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气候变化关涉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气候治理更是世界主要国家影响全球能源转型及经济秩序的权力来源。发展清洁能源减少碳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手段,气候与清洁能源议题已成为当前全球能源治理焦点。世界主要能源治理国际组织均加强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工作。如,国际能源署明确提出转型成为全球清洁能源技术和能源效率中心,并成立技术协调机制以加强相关工作。
全球气候与清洁能源治理的发展趋势为中国发挥引领作用提供了机遇。一方面,美欧发达国家治理赤字问题加大。全球气候治理中欧盟与美国的领导力处于下降趋势,为中国等发展中大国的引领提供空间。
欧洲一系列问题削弱了欧盟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统一行动力,由领导者逐步转变为“搭桥者”。特朗普政府强调“美国第一”,提出大力发展化石能源,大幅削减对全球气候治理的资金援助,甚至退出《巴黎协定》,严重影响其国家形象。
另一方面,能源市场问题得到更多关注。由于石油供应危机时有发生,能源供应安全曾是全球能源治理的核心问题。清洁能源一般不存在供应不足问题,构建公平、透明的清洁能源发展市场相对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性上升。清洁能源产品贸易争端、技术转移、融资及建立完善的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均将是全球能源治理的重要内容。中国是世界自由贸易、投资市场的受益者、倡导者,亦是全球清洁能源最大投资国与技术领先国,可在全球清洁能源市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带一路”可作为引领绿色、低碳全球能源治理格局的重要平台。首先,“一带一路”倡议在沿线国家推行开放、包容、绿色、共赢合作理念,持续提升我国的负责任大国影响力。其次,“一带一路”注重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有助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资源及劳动力的有效衔接,并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清洁能源的推广利用。再次,绿色金融是“一带一路”发展的重要领域,“一带一路”建设不断降低清洁能源项目融资成本,推动绿色资金的融通。
结合“一带一路”发挥引领作用,一方面应推进大国间的协调。相关大国的态度是影响“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主要因素,大国协调也是新型大国关系外交理念的重要体现。应重点加强与欧盟在气候变化及清洁能源领域的政策协调,中欧化石能源严重依赖外部供应,在推动世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具有较大共同利益。应充分利用G20、BRICS等大国协调平台。G20可作为发展中大国与发达国家平等协商、协调政策的重要平台,BRICS则是发展中大国间协调的重要机制。中国需引领G20与BRICS在绿色、低碳议题上能源合作机制的建设。
另一方面是推动构建一体化的 “一带一路”碳市场。为在将来全球碳市场中发挥引领作用,中国需在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过程中提前谋划与外部碳市场联结。首先是加强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是碳市场国际联结的市场机制问题,包括碳减排总量设置方法、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法、碳交易规则执行与监管等;其次是让欠发达国家基于特定项目参与中国碳市场交易,比如有选择地将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亚投行等支持的碳减排项目纳入中国碳市场;再次是开展跨国碳市场联结的试点工作,东盟国家与中国在气变谈判中政策相近,已有低碳发展合作的基础,且中国与东盟国家已有东亚峰会、亚信峰会等较为成熟的多边合作机制,可首先与东盟国家探讨多边的碳市场机制设计问题。
来源:国家能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