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和泰国6.2条首笔碳信用交易达成

碳道小编  · 2024-01-11 09:01 · 阅读量 · 2496

摘要:瑞士和泰国在碳市场领域取得了新的发展,创造了两国历史。两国完成了首笔第6.2条碳信用的转让,标志着《巴黎协定》下的两国间的首笔减排协议达成。

瑞士和泰国在碳市场领域取得了新的发展,创造了两国历史。两国完成了首笔第6.2条碳信用的转让,标志着《巴黎协定》下的两国间的首笔减排协议达成。


第6.2条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核算体系,以及各国可以采用的共同原则,以允许跨境交换碳信用额。这些碳信用被称为国际可转让缓解成果(ITMOs)。由于第6.2条下交易的碳信用不受最低通用要求的约束,也不需要经过UNFCCC批准,相关流程不一定涉及UNFCCC认可的机构。相关的第6.2条合作协议通常会规定在该框架下转让的ITMO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这些标准最终由双方商定,各方可以积极寻求符合双方利益的碳信用ITMOs,并可以声称已经满足了相应的NDC。因此虽未能就第6.2条规定的关键细节达成一致,但国家间碳信用交易的第六条规则依然可以实行。新加坡,日本等国都在积极部署6.2条的实施,更多相关内容可以查看:新加坡公布首个第六条国家资格名单框架(包含承认计划及方法学)


这些碳信用是由从瑞士KliK基金会购买的,该基金会于1月8日宣布了这笔交易。该组织从泰国公司Energy Absolute Public Co. Ltd购买了 1,916 个 ITMOs,减排项目为曼谷电动巴士计划。这些碳信用基于曼谷电动巴士计划的二氧化碳减排量,旨在将曼谷大都市区的私人运营商车队从内燃机汽车转变为电动汽车。


“KliK基金会将使用ITMOs来履行瑞士二氧化碳法案规定的排放补偿义务。瑞士打算利用这些国际转让的缓解成果来实现《巴黎协定》下的目标。为了避免重复计算,泰国承诺根据转移给瑞士的缓解成果数量来调整其温室气体清单。”两家公司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


根据第6.2条,各国可以从计入本国目标的减排量以完成承诺,即国家自主贡献(NDC),也可以将本国境内产生的减排量出售给其他国家。


来源:碳减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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