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家非营利组织联名敦促 SBTi 向欧洲可持续发展标准看齐

碳道小编  · 2024-07-03 09:07 · 阅读量 · 1072

摘要:由 80 家非营利组织组成的联盟表示,在评估企业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进展时,“基于科学的目标”(SBTi)倡议应继续将碳抵消排除在外。

由 80 家非营利组织组成的联盟表示,在评估企业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进展时,“基于科学的目标”(SBTi)倡议应继续将碳抵消排除在外。

包括标准环境联盟(Environmental Coalition on Standards)、碳市场观察(Carbon Market Watch)和客户地球(ClientEarth)在内的该组织在一封信中敦促全球标准制定者SBTi将其框架与《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uropean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Standards,ESRS)保持一致。

ESRS 法规适用于约 50,000 家欧盟公司和 10,000 家外国公司。

这封信发布之际,SBTi 预计将发布一份关于其范围 3 目标设定演变的初步讨论文件。

SBTi 的董事会负责制定标准制定者的战略方向,它在 4 月份宣布将允许使用碳信用额度来减少范围3 排放时遭到了抨击。董事会随后表示,其声明“容易引起误解”,并表示将继续致力于标准修订过程,并与所有相关利益方进行磋商。

非营利组织认为,SBTi 的标准操作程序承诺该组织将确保其标准不弱于相关国家法律,因此其标准应与《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保持一致。信中还说,如果允许企业用碳信用额来履行气候承诺,将会减缓现实世界的减排速度,降低扩大“谁污染谁付费”机制的积极性,也无法为全球南部的绿色转型提供资金。

非营利组织表示,碳信用额只应在企业打算在自身价值链之外做出积极贡献时使用,例如在企业承认对气候变化负有历史责任,但又不逃避污染清理成本的情况下。

这封名为《碳补偿为何有损气候目标》的联名信认为碳补偿有损气候目标的主要原因包括:

1、使用碳抵消可能会推迟气候行动

首先,人们必须明白,碳抵消并不能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它只是将减排量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抵消的逻辑建立在一个实体可以继续排放的理念之上。因此,抵消往往最终为高排放活动的继续提供了社会许可,同时强化了过去的不公正。例如,化石燃料公司在增加煤炭、石油和天然气产量的同时,声称通过投资植树造林减少排放。

同行评议的研究和报告显示,企业净零排放战略通常依靠碳信用额来实现减排目标。换句话说,如果允许使用碳抵消额度来实现减排目标,那么无论在言辞上如何看重优先减排的意义,实际上都很有可能无法遵循减排优先的制度安排。

2、碳抵消本身缺乏可信度

有关该主题的科学文献表明,碳信用计划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包括:

迄今为止创造的数十亿碳信用额中的大部分可能并不具有额外性,也就是说,无论碳市场如何,排放的任何减少都可能会发生(从而破坏了碳信用的全部理由);


难以设定有意义的基准线,以及设定不切实际的基准线并产生更多碳信用额的诱惑;


潜在的渗漏或反弹效应,例如,仅仅将项目区的森林砍伐转移到附近地区;


非永久性碳清除,这被错误地等同于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永久性)排放减少;


数十年来的大量调查揭示出的社会和环境危害,如未经当地同意强行实施项目或侵犯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土地权。


这些问题的一个共同点是,碳信用计划面对的是不可知因素,必须猜测项目的关键参数。项目开发方有很强烈的动机选择能产生最多信用额度的参数,历史表明,这种动机往往会压倒市场参与者和标准制定者解决这些质量问题的动力。

3、可用作抵消的“优质”信用额度有限

即使上述所有质量问题都能得到解决(根据上述概念的固有缺陷以及二十多年来为解决这些问题所做努力的证据,我们认为市场上不可能存在大量“优质”的碳信用),也不会有足够的项目和土地来满足对“按排放付费”模式的需求,而将碳抵消额度纳入范围3排放核算将促进这种需求。

4、气候资金缺口不会通过抵消来解决

碳信用额在采取气候行动所需的努力方面发出了一个误导性信号,它们提供了一种错误的感觉,即全世界都存在超低价的减排选择(每避免/消除一吨二氧化碳当量只需几美元,而碳的社会成本估计通常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数百美元),从而破坏了碳价格。它们还有可能抑制为确保深刻改变企业价值链和经济体系所需的大量投资。

企业可以通过资助自身价值链以外的碳相关项目来产生积极影响。这种资金捐助可以使公司承认其在气候变化方面所承担的更广泛的历史责任,但既不会减少减少自身运营所产生的排放所需的投资,也不会免除其清理污染和为污染影响买单的责任。

这封信还提到:全球历史温室气体排放量的 70% 以上可归因于 78 家公司(私营或国有)。因此,企业有责任立即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其全球价值链中的排放问题,而不是简单地购买信用额度来逃避解决自身的排放问题,从而深入减少自身的足迹。实现这些大规模减排的困难并不能成为大开创新“核算”和气候干扰之门的理由。


来源: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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