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道】CBAM最新修正案草案——放宽再放宽,阈值50变250?

碳道小编  · 2025-04-29 21:04 · 阅读量 · 41

摘要:【碳道】CBAM最新修正案草案——放宽再放宽,阈值50变250?

欧盟44日发布了一份《修订第(EU2023/956号条例,以简化和加强碳边界调整机制》的草案,此前226日,欧盟委员会曾提出了修订《碳边境调节机制条例》(CBAM)的若干部分,即条例(EU2023/956。此次最新修正案草案说了点啥,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4条的修正——基于质量的阈值设定

根据修正案草案,关于第4条前后共修正了三次:

第一次:由“确保99%以上的排放量保持在范围内”改为“确保97.70%的排放量保持在排放范围内”。

第二次:将“将阈值设定在50吨的水平同时将99%以上的嵌入式排放包含在CBAM的范围内”修正为“将阈值设定在100吨的水平同时将98%以上的嵌入式排放包含在CBAM的范围内”。

第三次,也就是草案最终决定,“将阈值设定在50吨的水平同时将99%以上的嵌入式排放包含在CBAM的范围内”修正为“将阈值设定在250吨的水平同时将97.7%以上的嵌入式排放包含在CBAM的范围内(左原文,右修正)”

欧盟对此调整也给出了官方解释,“一些中小型企业(包括被归类为“微型”的企业)大大超过了每年50吨的进口阈值。本修正案旨在通过将阈值提高到每日历年250吨来扩大对中小型进口商的豁免,这不仅更加现实,也更加公平,因为这将更好地反映许多工业领域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排放现实。根据欧委会的计算,将阈值提高到250吨将使10000多家进口商免于适用CBAM,同时仍可解决97.70%的排放问题,并进一步大幅降低成本。

 

如果250吨的阈值能实施,对中国企业来说是一大利好,降低出口成本,有助于产品继续在欧盟市场保持价格竞争力。但是一直在变的政策也给企业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比如原本该申报CBAM的企业在准备的过程中发现自己又在覆盖范围外,结果迷惑——我到底在不在申报范围内。

7条的修正——海关当局进口权力的放宽

在原提案中,对于超出阈值但没有申报CBAM的进口商,欧盟规定在日历年结束之前或进口商获得申报资格前,海关不允许(should not从该进口商进口货物,而修正案草案中将should not”改为“are free not to,意思也就是说对于海关允不允许当年从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商继续进口货物由“欧盟主观的建议说海关当局你不能允许”到现在的“欧盟以一种中立、宽容的说法将这一选择权交给海关当局——你可以不允许”。如若实施,具体的说法我们还要看海关当局如何抉择。

 

24条的修正——惩罚机制的放宽

原来的提案中,主管当局可以根据申报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进行衡量,在出现轻微或无意错误时减少处罚金额,本次修正案中,将放宽至免除或减少罚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进口商的容错率。

 

目前免除/减少处罚条件与226日发布的简化CBAM的文件里还是相同:

  • 未报告信息的重要程度;
  • 未授权的申报人的合作程度及提供资料的意愿;
  • 申报人行为的本质非故意;
  • 根据申报人过往合规情况。

另外,对原来的“不合规的申报人将受到未缴纳CBAM证书的3-5倍罚款”的条例,本次草案中修改为“根据申报人合作程度进行有效且适度的罚款”。至于这个“有效且适度”怎么定义,可能到时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结

可以看到修正案草案中的条款设置更加中立且执行起来更具有灵活性,对CBAM的申报更加宽容;但也给企业带来更多不确定性,比如阈值会不会继续修改?不合规企业具体什么条件才免除罚款以及怎么罚?海关对进口权力如何落实?目前的答案或许都是“It depends.”,对企业而言,目前更需要的是面对这些情况确切的政策指导,期待更加详细的版本落地。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所有的修正条款都是草案并非最终实施版本,不具备法律效力。关于最终将如何呈现,碳道将持续关注。

点击查看CBAM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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