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
碳道小编 · 2026-09-01 08:09 · 阅读量 · 64
摘要:“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攻坚期。重点用能单位作为能耗和碳排放的核心主体,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力强,是全省节能降碳工作的核心抓手。
为精准落实国家节能降碳最新部署,近日,江苏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的通知》,通过细化企业主体责任、健全部门监管服务体系,全方位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工作,推动全省节能降碳工作提质增效、落地落细。8月31日,江苏省工信厅对该《通知》核心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此次《通知》出台,是江苏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精神、锚定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落地举措,将进一步补齐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管理短板,构建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的管理体系。
《通知》聚焦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三项硬性工作任务,压实企业节能降碳主体责任——
企业需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全流程管理制度,逐年制定实施节能降碳专项计划,每5年常态化开展能源审计与碳排放全面诊断;通过节能监察综合业务平台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认真梳理并填报企业基本情况、产品信息、生产单元信息、能源品种配置、耗能设备台账等基础信息,按年度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限定值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同时,江苏建立分级报告审查机制,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需在企业报送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报告审查并反馈意见,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不低于10%且不少于30家的比例开展复核审查,省节能监察中心全程开展层级监督检查,对数据残缺、质量不高、能效不达标等问题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此外,江苏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八大高耗能行业,全面排查企业能效水平,逐企梳理问题清单、改造清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同时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工信部门统筹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强化能耗强度管理,发改部门统筹节能降碳整体工作、严控能耗总量,生态、住建、交通、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动发力,凝聚全省节能降碳工作合力。
来源:新华日报